省社科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的通知
时间:2023-05-30 15:36 来源:教务处
各行政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为高质量推进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,根据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开展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时间
2023年5月26日至6月1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通过邮寄的以寄出最后时间为准。
二、组织申报
1.填写申报材料。填写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请书》和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论证活页》,各一式一份(一律用A3纸打印,中缝装订)。高校(高职院校)的申报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核盖章,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社科联研究室。其他单位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,统一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。
2.填写汇总表。各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报汇总表》(只提交电子文档)。
3.申报要求。(1)课题申报主持人可参照本选题指南进行申报,也可以结合工作和实际自拟选题;(2)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,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;(3)课题研究方向正确,重点突出,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;(4)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,研究视角新颖,设计思路清晰,充分运用调查研究、案例分析、第三方评估、满意度测评、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;(5)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,具有决策参考价值;(6)课题经费由课题组织单位自筹,省社科联不予资助;(7)提供参考选题被省社科联采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。
三、相关事项
1.申请数量。省直属普通本科院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;地方高校、独立院校每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;其他申报单位每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。
2.评审立项。课题申报结束后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省社科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,印发立项通知。
3.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51号(省社科联研究室);联系邮箱:sklyjs0163.com;联系电话:0851-85255210;联系人:靳晨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为高质量推进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,根据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开展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时间
2023年5月26日至6月1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通过邮寄的以寄出最后时间为准。
二、组织申报
1.填写申报材料。填写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请书》和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论证活页》,各一式一份(一律用A3纸打印,中缝装订)。高校(高职院校)的申报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核盖章,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社科联研究室。其他单位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,统一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。
2.填写汇总表。各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《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报汇总表》(只提交电子文档)。
3.申报要求。(1)课题申报主持人可参照本选题指南进行申报,也可以结合工作和实际自拟选题;(2)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,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;(3)课题研究方向正确,重点突出,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;(4)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,研究视角新颖,设计思路清晰,充分运用调查研究、案例分析、第三方评估、满意度测评、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;(5)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,具有决策参考价值;(6)课题经费由课题组织单位自筹,省社科联不予资助;(7)提供参考选题被省社科联采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。
三、相关事项
1.申请数量。省直属普通本科院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;地方高校、独立院校每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;其他申报单位每年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。
2.评审立项。课题申报结束后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省社科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,印发立项通知。
3.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51号(省社科联研究室);联系邮箱:sklyjs0163.com;联系电话:0851-85255210;联系人:靳晨。
附件1 2023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选题参考指南 |
附件2: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申请书 |
附件3: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论证活页 |
附件4: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(联合课题)汇总申报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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